三、 会议对《多因素加权综合鉴评法》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确定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中国均明藏石拍卖鉴评方法》为藏石拍卖鉴评方法。会议确定成立中国均明藏石拍卖鉴评委员会和人员组成,并推选确定了首批综上所述3位鉴评专家。会议同意鉴评委员会领导机构成员与组委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四、 会议就藏石拍卖的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要求法人主体单位陕西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承办编印专业藏石拍卖报,并设立专业藏石拍卖网站,每次拍卖前编印《中国均明藏石拍卖图录》等。打响“拍藏石,到均明”的品牌口号。
五、 会议决定,首届中国均明藏石拍卖会定于2006年4月9日在西安举行。会前的准备工作有:2005年10月至12月底为藏石拍品征集时间,2006年元月中旬召开中国均明藏石拍卖鉴评会,春节前完成图录编制,春节期间各地赏石组织分别发放、大力宣传。会议决定首届拍卖,藏石必须是经评估后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精品。
六、 会议确定藏石的征集、初选、宣传等工作以各地藏石组织为依托,开展工作,利益共享。
1、 藏石的征集由各省市藏石组织负责组织推荐本地的拟拍藏石,经藏石组织初选后,将照片、说明送藏石拍卖工作组织委员会,组织鉴评委员会专家鉴评。首届拍卖会各成员单位必须推荐10块以上的藏石,其它省市藏石组织自由推荐。
2、 鉴评估价达到要求的藏石,由法人主体单位(陕西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并组织实施拍卖。
3、 针对每场藏石拍卖会,由法人主体单位(陕西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编印拟拍藏石图录,并上网公布。
藏石图录分发各省市区藏石组织,由各藏石组织推介宣传。
4、 各成员单位及各地赏石组织在宣传的基础上,应广泛寻找竞买人。
5、 藏石拍卖会的组织实施由法人主体单位(陕西省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6、 利益分配以藏石组织为对象。各省市藏石组织推荐的藏石成交、寻找推荐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将给与奖励。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中国均明藏石拍卖(观音山)工作会议的召开,所决定事项的逐步实施,将会大力推动中国赏石事业的发展,对培育中国藏石拍卖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届中国均明藏石拍卖会将是中国藏石拍卖史上、也是中国石界的里程碑。
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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